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18-18482 |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泰国资〔2018〕15号
泰顺县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泰顺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顺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泰顺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泰顺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泰车改〔2018〕1号)文件精神,你公司浙CG5248、浙C09M21小型轿车为此次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由我办统一处置,已于2018年8月27日分别以55600元、79800元的价格拍卖转让成功。
请你公司按照《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2016〕89号)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并调整有关账务。
特此通知。
泰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