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9/2018-08309 |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3-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泰民〔2018〕36 号
罗阳镇、南浦溪镇、东溪乡、凤垟乡人民政府: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根据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民政局、泰顺县老龄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县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的通知》泰财预〔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核实,陈联库等5位百岁老人符合享受长寿保健补助费(见附件)。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由百岁老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组负责发放,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列社会救济福利事业支出,发至百岁老人辞世后的下个月止。
附件:新增百岁老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泰顺县民政局 泰顺县财政局
2018年 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 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