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19-26737 | ||
组配分类 | 扶贫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7号)和县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泰顺县扶贫信贷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19〕103号),由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经扶贫开发科筛选匹配,形成拟贴息对象初步名单,并于11月4日提交局党委会审议,同意将在泰顺县农商银行、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贷款且已归还的1056笔扶贫小额信贷和在泰顺县西旸镇白海村扶贫资金互助会借款并归还的182笔低收入农户会员借款拟列为2019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和资金互助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现将拟贴息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扶贫办开发科联系。联系人:邱自草,联系电话:0577-67595337。
附件:1.2019年度泰顺县扶贫小额信贷拟贴息明细表.doc
2.泰顺县扶贫资金互助组织低收入农户借款拟贴息明细表.doc
泰顺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