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8/2019-22683 | ||
组配分类 | 其它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05-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泰教基〔2019〕97号
CTSD04-2019-0002
各中学(附中),局直属有关单位:
《泰顺中学2019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5日
泰顺中学2019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及以上。
(三)具有该初中学校学籍,且在该校三年及以上完整学习经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2019年,泰顺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定向生176名。
三、录取办法
(一)县教育局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比例下达定向生分配名额。
(二)定向生需参加2019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在泰顺中学统招生录取完毕后,对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定向资格的学生,根据综合表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农村学校(非县城学校)不低于泰顺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40分,若分配指标录取未满的,剩余指标由县教育局在农村学校间统一调剂。如果学校在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没有学生被录取时,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保1名学生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组织做好招收定向生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市县招生有关政策,负责向学生家长做好2019年定向生分配的宣传等工作。
(三)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学校要将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开举报电话。
(四)县教育局将对招收定向生及定向分配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予以监督。
附件:泰顺中学2019年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杨明明副县长。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泰顺中学2019年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2019年分配人数 |
实验中学 | 24 |
罗阳二中 | 27 |
育才初中 | 28 |
新城学校 | 12 |
泰顺二中 | 15 |
泰顺三中 | 12 |
泰顺四中 | 10 |
泰顺六中 | 8 |
泰顺七中 | 17 |
泰顺八中 | 5 |
民族中学 | 6 |
南浦溪学校 | 1 |
下洪学校 | 4 |
包垟学校 | 1 |
柳峰学校 | 1 |
龟湖学校 | 3 |
大安学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