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8/2020-3147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全县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特殊教育工作,规范我县随班就读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残障儿童的全纳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研究,为残疾儿童提供充分、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泰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县教育局将组织鉴定小组成员,于10月下旬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筛查工作,现就筛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筛查程序
(一)各学校在县筛查组到来之前先根据平时对学生的了解,在本校三至六年级进行初步筛查。
(二)10月下旬县筛查小组到各学校对对象进行初步筛查,通过观察、询问、智力测试等综合评估筛查出疑似对象。
(三)各校通知疑似对象家长,由家长带儿童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鉴定。
(四)鉴定为残疾儿童的由家长持鉴定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登记后,报泰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并给出入学安置建议。
(五)各校根据建议合理安置特殊需求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被纳入随班就读的学生,按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管理。
二、筛查时间
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1月5日,到各学校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学校筛前上报
(一)为严谨随班就读筛查工作,各校要严格控制上报生数。
(二)各校要在10月20日前填好自查表和统计表,并上报泰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邮箱1951341057@qq.com,联系人林海鸿(635621),迟报当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教育局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