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0-2838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8〕43号)文件规定,经业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我县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数为53.7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53.7头,按800元/头病害猪损失、80元/头无害化处理的费用补助标准,拟下拨补助资金47256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5月6日到5月13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7-67562572,18267836083
联系人:周恒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53号
附表:泰顺县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