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0/2020-3030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企〔2019〕92号)、《泰顺县经信局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个体户提档升级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泰经信〔2020〕41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拟确定泰顺县振兴玩具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该项目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共1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商贸科联系,联系人:王刚先,联系电话:67582467。
附件: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补助明细表.docx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