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1-3512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乡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1〕421号)文件精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指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统一的亩均补贴标准为15元。现将2021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10万元给予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自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止,共计10天。若对补贴资金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映。
联系地址:罗阳镇泰庆南路153号农业农村局2号楼401室,联系人:吴敏娜,联系电话:67563637。
附件:2021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