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6/2021-3515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1〕19号)、《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泰农〔2021〕249号)等文件要求,经各规模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查,2021年1月至12月我县使用良种公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共15家,申请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数为4840头,共配种888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申请补助金额34.988万元。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省下达补贴资金24万元,按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反映,联系人:金思凡,联系电话:0577-67570969。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