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85/2021-2907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泰汛指办〔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根据县领导意见,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泰顺县村级防汛责任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时间一天。
报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8:00—9:30。
二、培训和报到地点:
中共泰顺县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号报告厅(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888号)。
三、培训对象:
各乡镇防汛防灾(应急、气象、资规、水利)工作分管负责人1人,气象协理员1人,各村防汛责任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村级主要负责人)1人。
四、培训议程及内容:
(一)胡慧雷常务副县长作开班动员讲话。
(二)防汛防台相关知识培训。上午:1、防汛防台抗旱基础知识;2、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基础知识。下午:1、地质灾害防御基础知识;2、气象知识;3、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
五、其他:
1、参训学员如存在以下情况,由乡镇自行更换人员参会或统一履行请假手续:(1)开班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及疑似人员直接接触;(2)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3)接触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但未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的。
2、请参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联系县防指办吴叶聪(手机:13857756315,短号:746315),并请提交书面请假单;请各乡镇于5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防指办吴叶聪处(泰顺县乡镇村级防汛责任人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docx)。
3、请参训学员自备口罩,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的纪律保证培训圆满完成。
泰顺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泰顺县委党校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水利局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泰顺县气象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