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1087/2022-36463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与人民银行泰顺支行、银监会泰顺监管办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
2.协助推动全县新兴金融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全县政府性投资政策,推进全县金融服务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和泰顺金融集聚区建设。协助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和试点项目建设。参与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3.参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具体指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促进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良性发展。
4.协助组织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政府性重大投资的融资方案。负责推进金融业相关试点具体工作。
5.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工作。协助推进金融扶贫、农村金融改革,指导普惠金融发展。探索泰顺特色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培育金融配套产业发展工程。
6.参与拟订推动建立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参与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协助推动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7.参与推进全县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县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的综合统计和技术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9.负责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债务化解服务工作,协调做好风险企业帮扶工作。
10.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县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县本级预算。
二、2022年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46.71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4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5.69万元,下降51.0%,主要是上年对企业的补助增加,今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71万元,占86.57%;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占13.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4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5.69万元,下降51.0%,主要是上年对企业的补助增加,今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2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3.87万元,占72.5%;日常公用支出38.84万元,占8.7%;项目支出84万元,占18.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6.71万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2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65.69万元,下降51.0%,主要是上年对企业的补助增加,今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24万元,占78.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9万元,占7.7%;卫生健康(类)支出10.87万元,占2.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0万元,占1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万元,占1.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10万元,占2.6%;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7.81万元,占7.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94.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的基本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支出(项)19.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经费。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控检查审计。
(9)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综合改革知识培训班。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8.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7.65万元,下降49.0%,主要是主要是上年对企业的补助增加,今年预算无此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60万元,占10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金融部门来泰检查指导工作及周边金融办来泰工作交流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和职能无明显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 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事项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未归口到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数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减免房租补贴等明细科目的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未归口到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发展支出、金融调控支出等明细科目的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